涉密人员是保密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因此,涉密人员管理是保密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
保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那么,如何对涉密人员进行分类确定呢?
确定原则
涉密人员确定遵循“以密定岗、以岗定人、人随岗变”的原则。
以密定岗
机关单位应以工作岗位职责是否涉及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事项,或者工作岗位产生、办理、接触、使用国家秘密的数量和密级达到的程度来判断其是否属于涉密岗位。
以岗定人
涉密人员确定应先岗后人,人随岗定。只要工作岗位属于涉密岗位的,不论身份、级别,也不论涉及密级的高低,都属于涉密人员。
人随岗变
机关单位涉密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时,其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应当相应变更、调整。
确定标准
科学、统一、操作性强的标准,是准确确定涉密人员的前提。
涉密岗位及涉密等级确定标准
涉密岗位采用定性标准、定量标准、特殊情况3种方式确定,可以有效避免漏定情形的发生。
1.定性标准
当工作岗位职责涉及有关保密事项范围规定事项的,使用定性标准进行确定。
2.定量标准
当工作岗位职责不涉及有关保密事项范围规定事项,但近3年内产生、办理、接触、使用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国家秘密达到相应的年均标准时,使用定量标准进行确定。
3.特殊情况
当工作岗位达不到定性、定量标准,但机关单位认为确需确定为涉密岗位时,为特殊情况确定,一般应经本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批确定。
涉密岗位的涉密等级则按照产生、办理、接触、使用国家秘密的数量和密级达到的程度确定为核心涉密岗位、重要涉密岗位和一般涉密岗位。
涉密人员及涉密等级确定标准
涉密人员及其涉密等级与涉密岗位及岗位涉密等级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即在哪一等级的涉密岗位工作就要确定为哪一等级的涉密人员。在多个涉密岗位工作的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最高涉密等级确定。
确定程序
机关单位一般按照明确工作岗位职责、拟定涉密岗位、拟定涉密人员、审核审查、研究审批5个程序进行。
涉密岗位及涉密人员的确定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进行,最后由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研究审批。
机关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明确本机关本单位初次确定、变更、调整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具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