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校区党委,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用心用力、抓细抓实,增强学习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岗位微创新,做合格党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本职工作,开展岗位微创新
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岗位特点,充分认识本职岗位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立足于服务师生和改进规范工作,切实开展好岗位微创新。通过开展岗位微创新,努力克服对经验做法、传统路径、领导指示的“过度依赖症”,按照合追求、合规律、合条件的“三个符合度”和“应该而能够”的要求来做好自己的工作,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清亮人”。一是要做部门职能上的“清亮人”,明白所在部门的和单位工作职责是什么;二是要做部门作用上的“清亮人”,明白本部门本单位在学校整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三是要做岗位职责上的“清亮人”,明白自己在所在岗位上应该承担什么,应该做好什么;四是要做应知应会应能的“清亮人”,明白自己应该具备的6个方面的基本功,即要明白上级要求和政策依据,要明白制度规范和纪律规矩,要明白工作标准和责任清单,要明白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要明白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要明白职业素养和道德底线。
通过岗位微创新活动真正实现理念、制度、机制三个创新,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再造工作流程、重树工作新风、提高工作水平,做到“天天有新意,月月有改进,年年有提高”,达到事事有人负责的目标,把责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围绕“两学一做”,争做合格党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坚持以知促行、学用结合。全体党员要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亮明身份、树立标准、践行承诺、关键在做、示范带动、接受监督”为主题的做合格党员活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目标,根据党员的身份、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师生、转变作风、严格纪律、廉洁自律、修身做人等方面承诺践诺。每名党员都要制定具体的承诺事项,并在所在党支部进行公开。党支部要结合年底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检查。对承诺落实不好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承诺落实到位,表现优秀的党员要在年度考核中优先考虑。
各单位要把做合格党员活动作为增强党员先进意识、展示党员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引导党员把活动与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把联系服务师生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师生满意作为衡量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提高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和做好师生工作的本领;要把活动与促进工作融为一体,引导党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与重点任务开展活动,在活动中落实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合格党员活动,使全校党员干部能够牢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三、围绕创先争优,评选党员示范岗
为发挥典型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在“岗位微创新,做合格党员活动”活动中,紧紧围绕岗位创先争优,评选一批让师生满意、群众认可的党员示范岗。
(一)党员示范岗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党性原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2.岗位业绩突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立足本职,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带头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4.群众认可度高。团结同事,作风端正,敢于担当,服务师生,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党员示范岗评选办法
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评选标准组织实施。党员示范岗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科室,机关教辅单位推荐1个,院系推选1-2个,对符合标准的个人或科室要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岗位微创新,做合格党员活动”,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具体方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人员贯彻落实,全校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活动效果
为保证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力求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活动与提高认识、促进学习相结合,拓展理论知识,注重理论联系实践。二是将活动与提升能力素质相结合,培育敬业精神,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将活动与推进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明确具体措施
1.根据“四明四清”的要求,结合新形势、新精神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依据部门职能和岗位特点修改完善部门、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并按照职责、权限出台简便、有效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要及时上墙;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能和自己的岗位特点,结合应知应会应能所具备的基本技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工作等相关计划。
2.学校将对评选的党员示范岗统一制作和发放标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根据做合格党员的有关要求,全体党员要制定承诺践诺书(主要包括:承诺人、承诺具体事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各单位的活动方案、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承诺践诺书和党员示范岗名单要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2016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五点前报党委组织部,学校将适时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