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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周一例会制度

2015年09月01日 16:09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促进学校党政决策的落实,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经院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实行学校党政工作周一例会制度。

一、召开时间

每周一上午10:00

二、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办公室副主任、秘书科科长、督查科科长列席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院长主持。

三、会议内容

(一)汇总上周工作及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全校性的重要工作;

2.校领导参加的公务活动;

3.工作中出现的需要校领导协调或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解决问题。

1.对上周没解决的问题和本周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2.对急需实施的个别事项作出决定。

(三)就某一方面工作听取相关部门汇报。

(四)确定需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的议题,并对议题论证工作作出安排。

(五)研究确定本周工作任务。

四、会议程序

(一)办公室主任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本周工作安排建议。必要时由相关部门汇报单项工作。

(二)与会同志讨论研究。

(三)院长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

(四)党委书记总结。

五、会议落实

(一)秘书科根据需要形成会议备忘录,送呈全体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排出本周重要工作日程安排表在校内发布;对个别事项的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二)督查科列出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督促贯彻落实。

(三)相关部门于周五下午4:00前以书面形式向督查科报送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下周主要工作安排,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相关会务

(一)秘书科会同督查科负责准备会议汇报材料。

(二)秘书科负责会议记录。

(三)会议因故不能召开或变更召开时间、地点,由秘书科及时通知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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